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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带财险员工虚假理赔捞巨额保险金 一审获判刑

2月27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布对史带(原大众)财产保险理赔员李彬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李彬利用职务便利,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系共同犯罪。

根据百度百科,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史带财险”)是史带集团在中国的成员公司,主要提供财产险、责任险、意外健康险以及一系列特殊保险,包括航空航天险、水险、能源险和超赔责任险以及保险相关服务,包括理赔等。

一审判决显示,被告人李彬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2月20日起至2017年10月19日止。)

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被告人李彬利用担任史带(原大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带保险公司)理赔员的职务便利,明知王某(已判刑)提供伤者为杨某的事故理赔资料是虚假的,仍予以接受并上报史带保险公司。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被告人李彬以李某在史带保险公司承保的汽车充当事故车辆,伪造事故车辆碰擦痕迹,以及《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书》等理赔资料,并使用李某的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账户,用来接受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金。在保险理赔金赔付到账后,被告人李彬4次将保险赔偿金107000.03元取出,其中23000元交给王某,余款84000余元占为己有。

不过,在2016年8月24日,王某之妻张某将23000元通过银行退还给史带保险公司;另外,在本案审理期间,李彬家属将全部涉案赃款退还史带保险公司,并取得该公司的谅解。

综上,一审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彬犯职务侵占罪的基本事实清楚,定罪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最后根据相关法律,做出如上判决,并表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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