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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哈尔滨分行违法罚47万元 存在内保外贷未尽职审查行为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近日公布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黑汇检罚〔2019〕12号)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存在为客户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未做到尽职审查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对其警告,并罚款46.525万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以下为处罚原文:

关键词: 民生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