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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根据评估结果再作调整

6月2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称,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期限为2019年至2023年。其中,“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财政补贴于2020年政策期满后结束。财政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形势需要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再作调整。

通知表示,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采取据实结算方式,“十三五”期间按照改造后电站装机容量(含生态改造新增)进行奖励。(包兴安)

关键词: 财政部 可再生能源